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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光明日報《搭建建設性共識的平臺》/陸中俊

駁:光明日報《搭建建設性共識的平臺》

陸中俊

     (2013年5月11日《光明日報》第12 版“爭鳴”欄目發表了署名為芃如舊的文章《搭建建設性共識的平臺》(以下簡稱“芃如舊平臺”),芃如舊認為:“興教寺事件中反對拆遷申遺的一方偏離了事實和邏輯,而實施申遺拆遷的一方則維護了法律尊嚴的應有之義。” 為此,哲學博士陸中俊針對“芃如舊平臺”撰文,逐條辯駁,以正視聽。)



興教寺前車場已推平並開始使用.jpg
2013-6-2 22:48

興教寺前車場已推平並開始使用


是非曲直,天理昭彰!

      一個多月來,有關興教寺強拆事件的孰是孰非,有良知、有常識者早已明辨,當地政府心虛之賊態更是昭然若揭,成了過街老鼠。然5月30日將近,興教寺安危迫在眉睫,四方民眾大聲疾呼之時,依然有棄民族文化、大眾利益於不顧者,撰《搭建建設性共識的平臺》一文(刊載于2013年05月11日《光明日報》第12 版“爭鳴”欄目),極盡狡辯,維護奸商,開脫惡政,潑污賢良,混淆輿情,助紂為孽。筆者為護興教寺故,為護佛法故,為護民族文化故,為護眾生慧命故,對此文逐條辯駁,以正視聽!

文物磚家附體,口徑如出一轍

     “芃如舊平臺”原文:經過一段時間各級文物部門的澄清和大眾媒體的梳理,大約公眾已經得知以下資訊:“師傅”本無恙,所謂“拆遷”,計劃拆除的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違法建築;從文物部門公佈的整治計劃圖上可直觀:拆除體量僅佔整個興教寺的一小部分,而並非此前爆出的“三分之二”。

      若以芃如舊自居的“客觀公正”來看,緣何只提文物部門,而絲毫不提僧團及教界的資訊?其口徑與此前的文物部門顯然如出一轍,莫非“磚家”附體?

      原文以偏蓋全,以點蓋面。以上資訊最初來自文物部門,其目的是為拆廟驅僧找藉口,其真實性早已被學者、僧人、大眾和媒體質疑、駁斥。且媒體對興教寺事件的挖掘早已縱深,各路資訊鋪天蓋地,對此芃如舊卻只字不提,如此故意“此處省略xx字”,則是別有用心。但要提醒芃如舊的是,興教寺事件一月有餘,想拉到最初狀態來混淆民眾認知,那是癡心妄想。

“驅僧奪寺”的野心不可辯護

     “芃如舊平臺”原文:最首要的是不偏離事實和邏輯。一事當前,先問真假,再斷是非。暫時擱置價值取向的異同,通過不斷地回顧事實,厘清邏輯,不少觀點本身已站立不穩:比如“保住一座有僧人的興教寺”,首先從目前各方給出的資訊,無法看出整治後將完全排除原僧團對興教寺的使用;其次峨眉山、青城山等富含宗教因素的世界文化遺產地,各個宗教活動場所現依然香火鼎盛,信眾絡繹不絕,如何能推測出申遺必定會驅僧離寺的悲觀結論呢?

      芃如舊張口閉口要尋“事實”,但論證中一路隱藏和歪曲事實。興教寺僧團所面臨的“驅僧奪寺”的危機,從各方資訊中一目了然:

      一、文物、宗教合一的怪胎政府機構和專門進行“內部操作”的西安當地遺產保護組織和人員架構。

      二、西安當地XX係對法門寺進行商業糟蹋的前科,及其與興教寺等佛教四大祖庭、八大寺院相關的商業開發計劃和鉅額資金預算。

      三、有關部門三番五次變更的拆遷藉口,都直指“驅僧離寺”的目的。

      四、文物專家一路偷換概念、指鹿為馬的態度和對僧人的污衊。

      五、文物部門歷來霸佔寺院的醜惡前科。

      六、對寺院僧人施行高壓,強奪僧人自主決定權、話語權和申遺退出權,操控媒體,強刪揭露文章,對寺院斷電、斷網、斷電話,推平寺院門口田地啟建停車場。

      以上資訊,皆有文章詳細分析,證據確鑿,條條都是有力說明。(參看《興教寺僧團命運猜想佛教尊嚴能談判嗎?》、《長安名片、千古奇聞:“佛教四祖庭八大寺為經濟抓手”》、《 申遺引發的西安事變這次囚了玄奘大師》)

      且芃如舊以“峨眉山、青城山等申請世遺成功後香火旺盛”為由來證明興教寺申遺不會驅僧奪寺本身邏輯不清。“驅僧奪寺”的理由筆者已列,沒有任何一條是由合理合法未變味的“申遺”本身推出,芃如舊這是偷換概念。因此,芃如舊假設的“申遺必定會驅僧離寺的結論”不成立。因為結論不成立,所以用作論據的峨眉、青城二山案例毫無意義。

      可見不顧事實、邏輯不清的正是芃如舊本人。

偷換概念,製造驅僧新藉口

     “芃如舊平臺”原文:有觀點從僧團生活需求可能無法完全保障角度,來反對拆除違法建築。筆者認為從常識角度仔細推敲,所謂“生活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值得懷疑。經詢西安市宗教局,興教寺目前駐寺合法登記的佛教教職人員僅為29人。29人的生活需求是否真的已經超出興教寺原有幾千平方米建築的容納能力?

      芃如舊所說“生活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值得懷疑”也是偷換概念、強詞奪理,且缺乏基本常識。

      首先,芃如舊把“僧人生活基本所需的齋堂、寮房(也就是基本生活功能用房)”偷換概念為“建築面積”。請問:拆了吃住場所,這不是影響基本“生活需求”還是什麼?!

      其次,佛教寺院除了為登記在冊的常住僧人提供生活修行場所外,還允許其他出家人及信眾挂單,這是佛教千年的規矩和習慣,沒人任何規定不允許非在冊宗教人員在寺院生活修行。

      再者,寺院是合法宗教活動場所而非僅僅是宿舍,宗教生活不是只有吃喝拉撒,僧眾住寺不僅為個人修行,更是為了弘法和滿足信眾宗教信仰需求,這也是基本宗教常識。

      看來,芃如舊想利用大眾宗教常識的漏洞製造新的“驅僧”藉口,居心叵測。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滅火

     “芃如舊平臺”原文:“堅決抵制一切以宗教場所為斂財工具的短視行徑”、“以破壞遺產方式申遺,實屬諷刺”,這類訴諸意志的觀點,很煽情,心中的天然正義感讓人不由地涌起響應號召的衝動。但細推敲,其邏輯前提是已經斷定:申遺整治即等同於以宗教場所為斂財工具的短視行為,興教寺整治即是破壞遺產。這類判斷實際上是一種未經證明的,並非“顯然如此”的可能性猜想。建立在猜想基礎上的批判,其邏輯的跳躍是可疑的,使爭論偏離了事實本身,確切地說是停留在“莫須有”的心理層面上了。

      芃如舊用“訴諸意志”、“煽情”之類詞彙為佛教界及大眾的嚴正抗議扣帽子,不過這帽子扣得實在搞笑。

      面臨寺院強拆、信仰受脅,佛教界站在自身立場表達意志理所當然,有何不妥?

      政府如此欺負佛教,人們當然會群情激奮,心中正義感此時不表達何時表達?

      芃如舊這又是典型的“欺負人還要摁住人”霸權邏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滅火,居然還是以“擱置價值取向”為由!但凡是個活生生的人,誰沒有情感,誰沒有價值取向?芃如舊既然客觀公正,何必對大眾反對拆遷的聲音如此不能容忍?這又是一個“管不好自己專管別人”的主。

      另外,政府部門拆寺驅僧的不可告人之心已有各種證據表明,絕非建立在猜想基礎上的批判,這不是事實又是什麼?難道一定要等寺院被拆了,才叫“事實”嗎?

      芃如舊不停地在文中製造“莫須有”的判定,這才是真正可疑的!

跌破底線的是文物部門

     “芃如舊平臺”原文:最重要的是堅守法律底線……1982年頒布及2002年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均明確規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工程建設。基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的重大價值,為了謹慎起見,特殊情況需要在其範圍內建設,必須經國家最高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宗教管理條例》也規定,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應當徵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

      此次“申遺”要整治的對象正是未經任何文物部門或宗教事務部門批准同意的違法建築。況且,此前西安市文物部門停止違建行為的訴訟主張,已經獲得法院判決支援。

      要談法律,《正本清源趙樸初談寺觀的屬性、職能和歸屬》一文深刻說明瞭問題,文物部門以所謂“國保單位”等理由違法霸佔寺院,前科纍纍,此處不用詳述。但還是要簡要申明幾點:

      一、興教寺是國家首批全國重點寺院之一,其宗教活動場所屬性只有國務院有權變更;

      二、興教寺屬文保單位,而非文物部門管理單位,興教寺寺產的使用權歸僧團,宗教相關法規條例和《文物保護法》都有規定,文物部門無權插手;

      三、關於“違建”,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行政部門設計的“請君入甕”,給寺院下套。且長安區宗教局和文物局是地方特色,“一局分飾兩角”,整寺院、整僧人一手遮天,黑幕重重,所謂“文物”、“違建”定義全是一家說了算,根本不顧法律。(參看《強拆事件思考佛寺建築“違章”誰之過?》、《玄奘塔下的親歷一位興教寺僧人的思考》)

      文物部門是踐踏法律底線、鑽法律漏洞來破壞宗教信仰自由的罪魁禍首,芃如舊還在這裡談什麼法律底線,真是唯恐天下人不知其無底線。

罔談共識平臺,實是惡意栽臟

     “芃如舊平臺”原文:興教寺事件本可以成為通過充分、公開辯論,逐步達成建設性共識的平臺。但遺憾地是,看到的大多是:“沒有文化內涵的申遺還有什麼用呢”、“佛教尊嚴能談判嗎”、“堅拒異化‘聖物’為‘文物’”等這樣帶著“你死我活”架勢、缺乏克制、情緒充沛的標簽戰,一些名人也被發動簡單加入。標簽戰的後果很可能是理性離場、公權力轉入幕後粗放處理。我們能否儘量以克制、謹慎的態度展開公開辯論和探討,讓文化遺產保護議題走得更深入一點?

      人人都看到,“有關部門”一手遮天,封鎖僧團意見,包攬所有“官方回應”,他們為了謀私利,根本不可能公正公開。芃如舊卻在這談什麼“充分公開”,不停裝“遺憾”,好像興教寺事件都是為保護寺院而撰寫時評的正義人士一手造成的。既然你想達成建設性共識,首先去找當地“有關部門”,憑什麼向護法者質問?

      而文中所舉時評標題並無任何情緒失控、你死我活的架勢,芃如舊這是要嚇唬誰?就算真的是“你死我活”,那也是被逼無奈,芃如舊不找施害人問責,卻怪受害人不夠斯文?這和“你被人強姦是因為你長得美”的邏輯毫無二致。看來所謂“你死我活”除了可用於嚴正抗議,還正適用於芃如舊這樣的流氓邏輯。

      政府部門要霸佔寺院,你卻要寺院克制,坐等滅頂之災;興教寺事件本來就是公權力暗箱操作的結果,你卻怪是網友大眾缺乏理性造成,還扣“標簽戰”的帽子;“讓文化遺產保護議題走得更深入一點”,那就是轉移大眾注意力更久一點,給他們進一步侵佔寺院預留空間。芃如舊看似客觀商討的文字裏,卻透出陣陣惡意栽臟的狡詐氣息。

興教寺事件必是一道是非判斷題

     “芃如舊平臺”原文:興教寺事件裏面,除判斷題和是非選擇題外,更有一道道需要解答的問答題!

      本文要告訴芃如舊,興教寺事件,必定是一道是非判斷題。事關道德人心、文化信仰之底線,此時不判,更待何時?芃如舊妄圖用需要糾纏于細節的“問答題”來擱置基本的立場判斷,混淆視聽,轉移注意力,這萬萬不可能。因為,大眾不會買賬!

      由上分析可見, 《搭建建設性共識的平臺》一文是不顧事實、運用強盜邏輯顛倒黑白的典型之作。其無賴程度比起陳、郭等專家有過之而無不及。能製造出這篇文章的,地球人都知道背後的真正主筆是誰。奉勸芃如舊們,不管你們的文章是“如舊”,還是“如新”,字裏行間透著的那股子強權囂張是無法掩飾的,不要再試探網友的智商和辨識力了,還是省些力氣給自己積點德,少背點千古罵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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