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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心分四名,义开十种。识之名义,约有几何?

  宗镜录卷第四

  问:心分四名,义开十种。识之名、义约有几何?
  答:若约同门自相,不可分别。若约异门共相,随义似分,名约性相有九,义包内外具五。
  名有九者: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九、净识。义具五者:一、识自相,谓识自证分;二、识所变故,一切境界从心现起;三、识相应故,同时受想等心法;四、识分位故,识上四相等;五、识实相故,谓二空真如是识实性。自上诸法皆不离识,总名唯识。故知若相若性、若境若心,乃至差别分位,皆是唯识。卷舒匪离,总别同目,犹云雾之依空,若波澜之涌海。
  又古德广释唯识,义有十门。明此唯识二字,先离解,次合解。先且离解,初唯、后识。初唯字者,有三义。一者、拣持之义,拣之,谓拣去我法所执;持,谓持取,持取依圆二性。《唯识论》云:“唯言,为遣离识我法,非无不离识心所无为等。”二者、决定义,决无离心之境,定有内识之心。谓小乘离心有境,清辩破无内心。三者、显胜义,谓心王胜,心所等劣,今但显胜,不彰于劣。瞿波论师《二十唯识》云:“此说唯识,但举王胜,理兼心所。如言王来,非无臣佐。”次解识字者,即了别义。谓八种心王是识自性等。五位百法,理之与事,皆不离识。不尔,真如应非唯识。摄余归识,总立识名。经云“三界唯心。”次合释唯识者:唯,谓拣去,遮无外境,境无非有;识能了别,诠有内心,心有非无。合名唯识。唯谓遮无是用,识表诠有是体,摄用归体,唯即识,持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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